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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住宅、有條件單位自用停車場有望向社會開放

2016-11-29 09:08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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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經濟工委發佈公告,就《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稿”)公開徵求意見。針對停車難、停車貴等熱點問題,規定草案稿擬提出,採取差別化收費政策,鼓勵短時停車、快停快走,同時鼓勵住宅停車場向社會開放,有條件的單位可將自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規定草案稿提出“價格管理政策”,即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管理。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對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採取差別化收費政策,制定具體收費標準,調控停車需求。而城市道路泊位使用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並採取差別化收費政策,鼓勵短時停車,快停快走。政府投資建設的駐車換乘公共停車場、公園和景區配套公共停車場應當實行價格優惠政策,並可以採取差別化收費政策,優先保障駐車換乘乘客、遊客的停車需求。同時,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但市場競爭不充分、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的住宅停車場以及其它停車場通過制定相應議價規則、價格行為規範和指南,合理引導停車場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

針對臨時停車場,規定草案稿提出,單位或個人可以自行利用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待建土地、空閒地塊等場所設置臨時停車場。同時,住宅區配建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也可以利用業主共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

規定草案稿擬定:鼓勵住宅停車場在滿足本住宅區居民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將自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依規向社會開放的住宅停車場和單位自用停車場,可以收取停車服務費。

規定草案稿還鼓勵單位和個人實行錯時停車。單位和個人可以將有權使用的停車位委託給停車場管理者或者預約停車服務企業,供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錯時停車。 (記者/張西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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