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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完畢 強化規劃剛性 嚴控違法建築

2016-11-30 08:43 來源: 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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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剛性不足、違法建築難以處罰,怎麼辦?11月24日,《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後,經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條例對困擾規劃領域已久的“弊病”開出了“藥方”。

進一步強化規劃剛性

市人大城環委副主任委員簡傑介紹,現行《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于2010年1月1日實施。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下規劃領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規劃剛性不足、違法建築處罰難,以及規劃編制與管理全覆蓋不夠等,急需通過修訂條例加以規範。

簡傑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新型城鎮化會議對城鄉規劃提出要“劃定城市發展邊界”、“要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城鄉規劃作為一種廣義上的空間立法,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必須強化其權威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不僅如此,我市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也需要加強規劃法制建設,確保城鄉規劃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科學有序開展。

簡傑介紹,與現行條例相比,修訂後的《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通過明確規劃強制性內容、修改程序、編制依據,強化人大監督檢查,將重要歷史文化保護和生態敏感區的鎮規劃上收一級管理等,維護規劃的剛性。

此次條例修訂還將建設活動的規劃管理範圍規定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以實現全域空間佈局都有規劃管控、所有建設項目都有規劃可依,有利於推動規劃編制與管理的全覆蓋。

著力解決違法建築問題

在城市建設中,違法建築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而且嚴重影響群眾生活。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張山介紹,條例修訂過程中注重解決這一重點問題,針對不同的違法情形進一步明細了對應的查處措施。

例如,對進入規劃審批程序的違法建築,由城鄉規劃部門負責查處;對未進入規劃審批程序的,如果屬於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河道等管理區域內的,由該區域的主管部門組織查處;不屬於上述區域,但屬於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查處;屬於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的,由土地主管部門負責查處。

修訂後的條例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制止在建違法建築,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切實解決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的問題”。

在打擊力度上,張山表示,修訂後的條例規定,違法建築搭建者可以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罰款;對逾期未改正的,或者無法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相關部門將依法採取強制拆除等措施,並處沒收違法收入或者罰款,從制度設計上讓違法建設者得不償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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