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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遊客在旅行購物後30天內可協商退貨

2016-12-01 14: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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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12月1日電(記者 姚兵)旅遊時衝動購物怎麼辦?雲南省日前成立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允許遊客在雲南旅行購物後30天內,可撥打400-0060-822協商退貨。

據介紹,遊客退貨需滿足以下條件:退換商品須在購物之日起30天以內;在雲南省評定的旅遊購物店範圍內所購買的旅遊商品;出具商家開具的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退換貨商品無人為損壞或物理變化。最終,工作人員確認信息無誤後,將在48小時內通知商家處理。

據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介紹,成立雲南省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既是以退貨方式倒逼企業主動調整貨品價格,遏制“不合理低價遊”和“高定價、高回扣”經營等問題,也是國家旅遊局對雲南開展“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並建立長效機制的具體要求,目的是要迅速建立合法合規、長短期效應兼具、標本兼治的行業自律機制,在短期內實現旅遊購物30天內無理由退貨得以100%執行。

雲南省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採取集中辦公、集中受理退貨投訴、各自分辦處理、相互監督執行等方式,以監事會集中研究討論、信息化手段和新聞媒體全程監督等管理手段,實現公開、快速、有效辦理購物退貨投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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