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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河道採砂管理條例

2016-12-02 11:17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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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區河道採砂管理條例進行解讀。

據了解,我區現有集雨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86條,年可採砂量8000多萬噸,由於河砂市場需求量大,目前年開採量1000多萬立方米。一些單位和個人為追求高額利潤,亂採、濫採、盜採等違法採砂行為較為突出。新出臺的條例強化了河道採砂全過程無縫監管,提高了處罰幅度,增加了扣押違法採砂機具等必要的行政強制措施。比如,對於無證採砂行為,最高處罰從過去的2萬元提高至50萬元。

規範河道採砂申請人的條件,適當提升河道採砂準入門檻是規範河道採砂行為,保證河道採砂有序進行的重要前提。條例明確河道採砂申請人要有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符合規定的採砂作業方式、符合要求的採砂設備和採砂技術人員、用船舶採砂的證書齊全、五年內沒有違法採砂記錄等。此外,為確保主管部門在履行河道採砂許可審批職責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還明確河道採砂許可必須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實施。

過去,全區各地沒有制定河道採砂規劃,缺乏年度開採方案和監管。條例明確了規劃編制的具體規程,確定了禁採區和禁採期的條件,並要求採砂規劃與其他專業規劃的銜接,實現規劃之間的協調與統一。同時,條例明確了監管內容,還明確了充分的執法手段,賦予水利部門充分的執法檢查權力,要求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運輸砂石應當持有砂石合法來源證明,並設置河道採砂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對舉報屬實的,給予獎勵。(記者 許丹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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