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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落實優先發電權

2016-12-10 09:25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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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2017年電力供需
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的通知
發改運行[2016]2487號

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吉林省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神華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2016年,全國電力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電力直接交易規模擴大,用電增速逐步企穩回升,電力供需形勢總體寬鬆,但局部地區高峰時段偏緊,冬季供熱保障有一定壓力,可再生能源消納矛盾突出。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落實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制度,保障電力安全穩定運行,現就做好2017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總結2016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著重分析發用電計劃有序放開、電力直接交易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和清潔能源消納等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按職能提出應對措施;預測2017年電力需求和電力供應情況,做好電力供需平衡,形成各地區電力供需平衡報告,填寫有關附表。

二、電力企業應總結2016年電力生産運行情況,分析預測2017年電力供需形勢,提出政策建議,形成分析預測報告。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應總結經營區域內電力供需特點,重點分析電力供需平衡、電力直接交易、電力市場建設和清潔能源消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2017年經營區域內用電需求做出詳細預測。有關發電集團應總結2016年電力生産運行、電力直接交易、電力市場建設和清潔能源消納工作存在的問題,分析預測2017年電力生産運行情況。

三、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精神及簡政放權的要求,2017年起建立優先發電權計劃、優先購電權計劃報告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用電。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根據相關規定和辦法,科學制定2017年省(區、市)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填寫有關附表。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應根據有關規定,提交2017年跨省跨區優先發電權計劃預案,填寫有關附表。各省(區、市)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應與跨省跨區優先發電權計劃做好銜接。

四、請各相關單位將2017年省(區、市)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計劃和跨省跨區優先發電權計劃預案,于12月5日前正式報送我委。各地區電力供需平衡報告和電力企業分析預測報告請於2016年底至2017年3月底報送我委。

聯 係 人:王 錕、曾 輝

聯絡電話:010-68505528,010-68505901(兼傳真)

郵 箱:yxjdlc@ndrc.gov.cn。

附件:1. ××省(區、市)2017年用電量預測表(略)

2. ××省(區、市)2016、2017年電力平衡表(略)

3. ××省(區、市)2016、2017年電量平衡表(略)

4. ××省(區、市)2017年優先發電權計劃表(略)

5. ××省(區、市)2017年優先購電權計劃表(略)

6. 2017年跨省區送受電優先發電權計劃表(略)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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