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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通報防治大氣污染資金違規案例

2016-12-14 07:34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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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財政部通報了對2013-201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情況,公佈了安徽、天津、山西、河南等4省市的部分違規典型案例。

一、安徽省譙城區、利辛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阜南縣、太和縣、壽縣、霍邱縣等10個縣(區)擴大開支範圍,2014—2015年在用於秸稈禁燒的專項資金中列支人員經費及單位獎勵、工作經費等保障類經費2.19億元,其中2014年7700萬元,2015年1.42億元。同時,譙城區、利辛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太和縣、壽縣等8個縣(區)將257.11萬元專項資金挪用於與秸稈禁燒無關的辦公樓維修、招待、新打機井、購買變壓器等其他事項,其中2014年90.58萬元,2015年166.53萬元。

二、天津市環保局擴大開支範圍,2015年在中央專項資金中安排425萬元用於黃標車淘汰工作中産生的交通、郵電、辦公等費用。

三、山西省焦炭集團太原市焦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太原市城中村(棚戶區)和農村推廣使用潔凈煤焦替代工程指定配送企業,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從山西亞鑫煤焦化有限公司採購潔凈焦炭14.61萬噸,對其中抽驗不合格的潔凈焦炭3.88萬噸,太原市焦炭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定拒付價款,涉及財政資金1941.35萬元。

四、山西省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及下屬分局為完成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進度,採取“以撥代支”方式向相關項目單位撥付2013—2015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4679.03萬元。

五、河南省鄭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集中採購186輛小型垃圾壓縮車,其中分配給中原區的25台小型垃圾壓縮車因車輛型號無法與垃圾站對接等原因造成車輛閒置,涉及專項資金762.5萬元。

針對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表示,將追回被騙取、擠佔、挪用、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的補助資金,責令相關地區進行整改。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和違規懲戒力度,保障財政補貼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記者 楊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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