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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進一步部署全國冬春救助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生活

2016-12-14 21:2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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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財政部、民政部下撥2016-2017年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57.05億元,用於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12月14日,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召開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視頻會議,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分析當前災區救災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進一步部署安排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出席會議並講話,民政部救災司司長龐陳敏主持會議。

顧朝曦説,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妥善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冬春救助作為幫助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臨時生活困難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編密織牢社會保障安全網、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面對今年以來嚴重災情,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進人民福祉的積極舉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力支撐,更是全國民政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最好體現,意義重大。

顧朝曦説,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與做好當前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民政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緊緊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目標,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緊制定完善救助方案,突出“針對性”。省級民政部門要制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縣級民政部門要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和救助工作方案,依據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和生産自救能力,突出救助重點。在分配冬春救災款物時,省、市兩級要加大對重災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資金支持力度,同時要統籌兼顧冬春期間新災造成的損失情況。二是及時足額發放救災款物,突出“時效性”。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加大本級救災資金投入,便捷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撥付進度,確保中央救災資金在1個月內下撥至縣級,縣級民政部門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尤其要安排好偏遠山區和交通不便地區的救助資金髮放,做到落實到戶,不漏一人。三是加強跟蹤督導和監督檢查,突出“規範性”。各地民政部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做到專賬管理、賬款相符。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開展專項檢查督查。對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一定要及時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問責,絕不袒護姑息。

顧朝曦説,今冬明春全國自然災害形勢依然嚴峻,救災應急工作任務依然繁重。各地民政部門要在認真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同時,高效有序做好新災應急等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應急值守和災情管理,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地震以及可能引發災害的各類風險因素,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和部門會商研判,認真落實災情管理制度。要切實做好新災應急各項準備,及時修訂完善本級救災應急預案,提前做好人員隊伍、資金物資、救災裝備、避災場所等各項應急準備,確保應急期間儲備物資能夠調得快、運輸快、到場快、用得好,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要進一步加強救災應急各項措施,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堅決、果斷提前轉移受災害影響威脅的群眾,迅速啟用避災場所、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安排下撥救災資金物資、搶修搶通基礎設施、防範次生災害以及開展衛生防疫等,全力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要全力推進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切實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和支農惠農政策統籌力度,拓寬重建資金來源,最大程度減輕受災群眾經濟負擔。春節前不能完成民房重建的地區,要提早做好謀劃和安排,通過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棉帳篷、發放取暖物資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好受災群眾,確保每一戶受災群眾有安全溫暖住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財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分管領導,民政廳(局)救災處、財政廳(局)社保處有關同志在各地分會場參加了會議,安徽、江西、湖北3省民政廳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倒損農房恢復重建、洪澇災害救災和受災群眾災後救助等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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