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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綜合交通“十三五”規劃出爐

2016-12-15 08:56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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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從省住建廳獲悉,該廳委託省建築設計院編制的《湖南省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十三五”發展規劃》(簡稱《規劃》)正式印發,涉及全省29個設市城市的一大批城市交通項目,規劃期限為2016年至2020年。

《規劃》指出,將全省29個設市城市分為樞紐Ⅰ級城市、樞紐Ⅱ級城市、樞紐Ⅲ級城市、節點城市4個層級,在交通設施建設、樞紐建設、公共交通及具體發展指標等各方面對各層級城市進行分級指引,以實現科學引導城市交通設施分級分類建設。

其中,樞紐Ⅰ級城市為長沙,優先保證加快軌道交通、BRT系統的建設,加大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力度,確立公共交通的主體地位。重點打造2個國家級綜合交通樞紐,即黃花機場、長沙火車站。

樞紐Ⅱ級城市包括株洲、湘潭、衡陽、岳陽、懷化、郴州、常德、張家界和婁底。加快快速公交系統和公共汽電車專用道建設,優化公共汽電車和大容量公共交通網絡結構,完善公交接駁系統建設,有條件的城市適度發展軌道交通。

樞紐Ⅲ級城市包括邵陽、益陽、永州和吉首。適量規劃BRT系統與公共汽電車專用道,有條件的可結合城市職能、規模及發展實力適當發展軌道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能力。適當發展清潔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車,有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規劃建設綠道,並以試點方式開展自行車租賃。

節點城市包括瀏陽、醴陵、韶山、湘鄉、耒陽、常寧、武岡、臨湘、汨羅、津市、沅江、資興、洪江、冷水江和漣源。以常規公交為主體,完善公交線路與乘坐環境,規模較大的城市可根據條件規劃建設BRT,鼓勵公交出行。完善非機動車道建設與管理,鼓勵步行與自行車出行。

《規劃》還提出了交通樞紐打造、民航機場建設、軌道交通建設、港口碼頭擴容、公交都市創建、綠色交通推廣、智慧交通升級、交通政策完善等8大行動計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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