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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對工商總局提供的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

2016-12-19 14:38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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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能源局12月14日發佈消息稱,國家能源局根據《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要求,對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一家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

  國家能源局稱,經核查,浙江長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公示年報,在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裏,屬於信用異常單位,國家能源局對該公司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申報2016年第三批專項建設基金不予通過。

  據了解,浙江長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8月28日,註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登記的住所為浙江省安吉縣靈峰街道靈峰村汀香J7號,類型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內資法人獨資),經營範圍為抽水蓄能電站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2016年7月4日,該公司因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2015年度年報,被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6年11月23日,該公司在補報2015年度年報並公示後,安吉縣市場監管局將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國家能源局稱,下一階段,國家能源局將根據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工作力度,增強行業守信意識,營造良好的守信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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