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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新和內容仍是核心

2016-12-21 16: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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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2月21日電(記者 許茹)“情動於鐘而行于言,言之不足皆嘆之,皆嘆之不足咏歌之”,音樂具有強大的鼓舞力和感召力。“中國音樂産業發展成都峰會”20日在成都東郊記憶音樂公園閉幕,業內專家認為,在“音樂+”的發展業態下,創新和內容仍是音樂的核心。

音樂産業發展空間巨大

中國音樂産業正在邁向成熟,産業結構逐步優化,音樂産業因其産業鏈長、關聯産業多,滲透力強,在文化産業中居於重要的位置,發展空間和市場潛力巨大。

專家認為,從1980年開始,我國音樂産業發展可以分為起步、蓬勃發展、瓶頸等5個時期。

《2016中國音樂産業發展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音樂産業總産值達3018億元,與2013年2700億元的總産值相比,增長了11.2%。這充分説明我國音樂産業已經成為文化領域拉動內需、促進就業、推進國民經濟增長轉型升級的重要産業之一。

政策助推行業告別“野蠻生長”

近年來,我國相繼建立了北京、上海、廣東和成都4個國家音樂産業基地,進一步推動了我國音樂産業綜合體系建設。

為規範行業發展,2015年1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臺了《關於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産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意見的出臺,有望讓音樂産業不再野蠻生長,讓音樂産品創作有了頂層設計和引導性。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副秘書長、中國音數協音樂産業促進工作委員會會長汪京京在論壇上表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音樂産業作為創意産業,在由投資驅動轉為創新驅動的經濟發展模式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音樂産業化機制需完善

然而,綜合目前發展狀況看,我國現代音樂産業體系還不夠完備,原創能力不夠強大,音樂企業發展規模還不夠平衡,高素質人才缺乏和版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這些問題制約了中國音樂産業進一步發展。

“離開了創作,離開了創新,一切音樂産業都無從談起。” 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徐沛東表示,中國音樂既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體現,又應該是當今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體現。實際上,《關於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産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十大任務,首要任務就是推進國産優秀原創作品。

此外,音樂産業化也帶來了音樂的表達形式勝過音樂本體等弊端。外在的東西被過分渲染,導致音樂製品的初衷與歸宿本末倒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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