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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投行類業務專項檢查情況

2016-12-23 21:22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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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督促仲介機構歸位盡責,引導證券公司樹立合規意識、提升內控水平,2016年7月,我會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對13家證券公司投行類業務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範圍涵蓋了保薦、財務顧問和新三板推薦等多項投行類業務,檢查重點包括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兩個方面。

本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涉及內部控制、盡職調查、持續督導、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具體表現在:一是內部控制機制未有效執行;二是內核工作流程不完善、缺乏獨立性;三是盡職調查未履行關鍵核查程序;四是持續督導盡責程度不夠;五是工作底稿未按規定編制、留存。

根據發現問題的情形不同,我會擬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對新時代、國信、國泰君安、中泰和東莞等5家證券公司分別採取責令限期改正同時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18名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以上行政監管措施均計入誠信檔案。

二是對其他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執業行為等方面存在一般性問題的證券公司,由派出機構談話提醒,督促其及時整改。

此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還將對存在違反自律規則情形的主辦券商採取自律管理措施。

本次專項檢查是對證券公司開展保薦、財務顧問和新三板推薦等投行類業務的一次全面檢查。各證券公司應當認真查找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和執業行為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整改,不斷強化對投行類業務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工作。下一步,我會將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仲介機構歸位盡責,促使證券公司強化主體意識,提升內控水平和執業質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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