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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1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6-12-16 21:10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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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1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深圳清水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清水源)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陳述是清水源擔任管理人或投資顧問的6隻産品的交易決策人之一。陳述知悉上述6隻産品于2015年5月11日買入“世榮兆業”的信息,並於當日控制“吳某卿”證券賬戶賣出“世榮兆業”1,897,826股,其中與上述6隻産品互為對手方交易的“世榮兆業”合計1,078,436股,涉及交易金額15,628,223.78元。陳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23條規定,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38條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陳述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我會將持續對各類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依規精確打擊,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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