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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部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地方性法規出臺
明確海釣許可制度

2016-12-24 16: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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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24日電(記者 黃筱)為保護海釣漁業資源,日前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舟山市出臺了我國第一部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地方性法規——《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條例》,明確保護區內海釣活動實行許可制度,計劃2017年3月正式施行。

擁有1300多個島嶼的舟山漁場,被國內外釣客稱為“海釣天堂”。但近年來,隨著海洋運動休閒的興起,海釣客急劇增加,目前舟山群島當地海釣愛好者有萬人左右,其中不乏以此為生的漁民。據舟山普陀區海釣協會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海釣愛好者共約900萬人,每年來舟山群島進行海釣的約為60萬人次。

海釣人數增加,特別是擁有先進工具的海釣專業戶的出現,無序濫採濫挖魚類餌料和炸魚電魚的行為時有發生。加上海洋環境污染、海洋生態破壞等因素,舟山海域生態恢復能力一度減弱,有的經濟魚數量銳減趨勢難以逆轉,經常釣到的魚類僅剩二三十種。

舟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張光明介紹,《條例》的實施範圍為嵊泗馬鞍列島、普陀中街山列島兩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申請海釣證件的主體分為經營組織(如海釣俱樂部、漁家樂)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專門用於增殖和保護漁業資源。

頒布海釣證,為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填補了漏洞,為浙江漁場振興提供了法律支撐。

據了解,海釣證的數量會根據每個島礁的資源狀況有所限制,違反《條例》相關規定的行為會面臨經濟處罰。相關人士認為,除了海洋特別保護區以外,舟山其他海域實行海釣證制度,也是大勢所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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