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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電站和陸上風電電價將下調

2016-12-27 07:4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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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電站和陸上風電電價將下調
光伏標桿電價每年將調整一次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6日宣佈,自2017年1月1日起,分資源區降低光伏電站、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分佈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和海上風電標桿電價不作調整。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推動能源供給革命,促進可再生能源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及時反映不同類型新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成本下降情況,合理引導新能源向負荷集中地區投資,按期實現平價上網,緩解補貼資金缺口。

根據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一類至三類資源區新建光伏電站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電價每千瓦時下調0.15元、0.13元、0.13元。同時明確,今後光伏標桿電價根據成本變化情況每年調整一次。

2018年1月1日之後,一類至四類資源區新核準建設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電價每千瓦時降低7分、5分、5分、3分。

為繼續鼓勵分佈式光伏和海上風電發展,通知規定分佈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和海上風電標桿電價不作調整。同時,為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形成價格的作用,通知鼓勵各地繼續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各類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

上述負責人表示,適當下調光伏電站和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有利於減輕新能源補貼資金增長壓力。根據目前光伏、風電發展速度測算,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下調後,每年將減少新增光伏電站補貼需求約45億元;2018年陸上風電價格也降低後,每年將減少新增陸上風電補貼需求約15億元,合計每年減少新增補貼資金需求約60億元。(記者 林火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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