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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商業銀行調整服務價格應主動告知客戶

2016-12-29 17: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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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2月29日電(記者 朱筱)記者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江蘇省修訂出臺了《江蘇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因特殊情況調整(含暫停)服務內容、價格的,應當及時主動告知客戶。

據介紹,為規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江蘇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管理辦法》強調商業銀行開展市場調節價的服務,應當提供有針對性、有實質性內容的服務,保證質價相符;提供服務時,應當經客戶允許並保留其確認憑據,不得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服務並收費;因特殊情況調整(含暫停)服務內容、價格的,商業銀行應當及時主動告知客戶,並保留好客戶的確認憑據或相關業務憑證。

《江蘇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管理辦法》還對息費分離、前置排除、成本分擔、委託付費、信息披露、信息報備、賬目對應等各個環節提出具體的規範要求。

據悉,《江蘇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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