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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擬將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
由51%降低至1/3

2016-12-29 20: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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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譚謨曉)中國保監會29日晚間發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將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旨在有效發揮股東之間的監督制衡作用,防範不正當利益輸送風險。

根據徵求意見稿,保監會將對股權實施分類監管,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三個類型,分別為控制類股東、戰略類股東、財務類股東。

其中,控制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20%以上,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有控制性影響的股東;或者持有的股權雖不足20%,但足以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産生控制性影響的股東。戰略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10%以上但不足20%的股東;或者持有的股權雖不足10%,但足以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産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財務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不足10%,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股東。

為規範股東出資行為,防範其用保險資金通過理財方式自我注資、自我投資、循環使用,徵求意見稿以負面清單的方式,明確了不得入股的資金類型,包括:與保險公司有關的借款;以保險公司存款或其他資産為質押獲取的資金;以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等獲取的有關資金;不當利用保險公司的財務影響力,或者與保險公司有不正當關聯關係取得的資金。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規範的公司治理是防範風險的治本之策,將加強股東準入監管,對股東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管理,嚴防虛假注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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