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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放寬戶籍準入條件和渠道

2016-12-30 19: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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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12月30日電(記者 魏蒙)記者從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30日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珠海市人民政府29日正式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10類人才可直接核準入戶珠海;夫妻投靠不再有結婚滿5年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再有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限制,只要在珠海有子女的,就可申請投靠。由此,入戶珠海的渠道更加豐富,戶口遷移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在這一新政策中,已優化人才入戶政策。《珠海市人才引進核準辦法》將於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屆時,該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等10類人才,採取“直接核準方式”引進落戶。

同時,該市將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作為人才使用和評價的主體作用,對於不符合直接核準條件,但確屬企業急需的“業務骨幹人員”,開通綠色通道,通過“市政府定年度總量+市戶口準入聯席會議審定”方式引進。新的人才入戶政策更加優化,程序更加簡便快捷,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落戶,將為該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這一新政策,還放寬了直系親屬投靠。取消婚齡、年齡和身邊無子女等限制。具體政策為:一是父母投靠子女,調整前需要父親滿60歲、母親滿55歲且身邊無子女,調整後對父母的年齡及身邊有無子女不再限制。二是夫妻投靠,調整前需要結婚滿5年,調整後沒有婚齡限制。三是增加基本條件入戶渠道。將長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異地務工人員有序轉為戶籍人口。在該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該市。

據該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要求,該局正在抓緊開展《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爭取儘早公佈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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