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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障水平

2017-01-06 23: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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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6日電(記者 周蕊)上海市政府6日發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新政策,著力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障水平,將惡性腫瘤治療等四類疾病報銷比例再度提高,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明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進行籌集,籌資標準定為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籌資總額2%左右,採取分期劃撥方式。

辦法規定,對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等四類疾病,所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個人承擔費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報銷比例從原來的50%提高到55%,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上海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也一併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範圍。

新政策還明確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進行必要的共享,加強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銜接,逐步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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