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黑龍江省旅遊委公佈八起行政處罰案例

2017-01-11 10:22 來源: 黑龍江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省旅遊發展委員會10日向社會公佈八起旅遊行政處罰案例,要求各旅行社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記者從省旅遊委了解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89條2款:“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檢查的情況”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的要求,哈爾濱市對八起旅遊行政處罰案例進行了處理。

八起案例分別是:哈爾濱長城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處停業整頓3個月,處1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罰款。黑龍江省松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兩起),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處沒收違法所得4210元,停業整頓3個月,處1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罰款;與旅遊者簽訂不規範旅遊合同,責令改正,警告,處2萬元罰款。黑龍江長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旅遊者簽訂不規範旅遊合同,責令改正,處5萬元罰款。黑龍江景程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旅遊者簽訂不規範旅遊合同,責令改正,警告,處2萬元罰款。哈爾濱所到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與旅遊者簽訂合同,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轉團,變更經營場所未在規定期限內備案,責令改正,警告,停業整頓1個月,處5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2000元罰款。王泓權,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800元,並處1000元罰款。吳大龍,未取得相應業務經營許可經營旅遊業務,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0元,並處1萬元罰款。(記者 李晶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