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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印發城鎮節水工作指南

2017-01-11 11:0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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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於印發城鎮節水工作指南的通知
建城函[2016]25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直轄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務局)、發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以下簡稱“水十條”)、《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全面推進城鎮節水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城鎮節水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對照“水十條”確定的“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的目標要求,明確本省(區、市)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名單(原則上多年平均降雨量小于200毫米、年人均水資源量不足600立方米應視為缺水城市),督導有關城市對照《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城市節水評價標準》(GB/T 51083-2015)I級開展自查和對標分析。參照《指南》,制定本省(區、市)節水工作計劃,明確尚未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城市的完成期限和責任人,加快推進。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將本地區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名單、完成期限和責任人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二、加快城鎮節水改造。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督促本省(區、市)城市對照《指南》要求,制定城鎮節水改造實施方案,儘快梳理節流工程、開源工程、循環循序利用工程等建設任務,建立項目儲備庫。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建司  徐慧緯 牛璋彬

電話:010-58934352(兼傳真)

郵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才寬 牛波

電話:010-68505573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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