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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解讀

2017-01-13 17:09 來源: 知識産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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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解讀

2016年1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2016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106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總體方案》是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體現了中央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於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發揮知識産權制度支撐創新驅動發展作用,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一、《總體方案》的制定出臺背景

2015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明確由國家知識産權局牽頭組織落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的重點任務。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進行了部署,明確要求國家知識産權局牽頭組織落實。按照部署要求,為切實解決知識産權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保護不夠嚴格、服務能力不強、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缺乏強有力支撐等突出問題,國家知識産權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二、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意義

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是加快推動知識産權強國建設,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需要。

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迫切需要。知識産權制度是市場化配置創新資源的基本制度。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效促進創新,必須通過提高知識産權制度的整體運行效率,優化知識産權的制度供給。實施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是打通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的關鍵,可以有效加強技術創新成果供給,更有效促進各類資源向創新者集聚,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

二是實行嚴格知識産權保護的迫切需要。保護知識産權在內的各類産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國知識産權保護不力、侵權易發多發,體制機制障礙是重要原因之一。特別是,多個部門分別管理不同類別的知識産權造成管理職責不清,行政效率不高,行政資源分散,不利於全面、依法、嚴格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知識産權,亟需加強行政資源整合,科學劃分管理職責,按照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的要求,抓緊構建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識産權體制機制。

三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迫切需要。開展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是完善行政體制,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目前按照類別多部門分別管理知識産權的模式,行政管理效率不高,公共服務水平難以滿足社會需要,增加了市場主體創新和維權成本,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有條件的地方應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抓緊探索有效可行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切實提高政府知識産權部門戰略規劃、政策引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切實推動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四是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迫切需要。知識産權是國際經貿往來和技術合作的通行規則。從各國實踐看,對各類知識産權實行綜合集中管理符合客觀規律和國際通行做法。世界知識産權組織188個成員國中(截至2016年底)有181個國家實行綜合管理。當前,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保護海外知識産權利益的需求明顯增加,要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發展現實需要,形成有中國特色的、更加高效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更好維護我國國家和企業利益。

三、把握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的方向原則

要準確把握改革的方向。打通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識産權體制機制,建立高效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産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保障和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和産業結構轉型升級。

要牢牢把握改革的原則。要遵循“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按照“放管服”要求,突出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實施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提升知識産權管理水平;緊扣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産權的引領作用,激勵創新創業,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統籌推進改革,及時總結提煉,形成可複製經驗,適時推廣實施;大膽創新實踐,注重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突破妨礙知識産權發展的思想觀念制約,尊重基層首創精神。

要確保實現改革目標。由分散向綜合轉變,由管理向治理轉變。構建與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相匹配、與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方向相一致、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系,推進知識産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提升管理效能、支撐創新驅動、促進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改革效果。

四、《總體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高效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制。科學劃分知識産權職責,探索有效可行的知識産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按照實行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的要求,結合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優化執法資源,統籌知識産權綜合行政執法。加強知識産權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建設,做好與知識産權司法工作的銜接。

二是構建便民利民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推行知識産權權利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加大知識産權簡政放權力度,合理減少審批和管理事項。加強知識産權服務機構事中事後監管。整合知識産權公共服務資源,優化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供給。加強統籌規劃和行業管理,完善知識産權交易市場。構建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知識産權維權援助網絡。

三是提升綜合運用知識産權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知識産權評議、專利導航機制,完善知識産權風險預警體系。統籌制定實施知識産權密集型産業促進政策。指導市場主體綜合運用專利、商標和版權組合策略,全方位、立體化地保護産品、技術、工業設計等的知識産權。引導市場主體綜合運營知識産權,促進知識産權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加快藥品等領域過期專利技術的有效應用。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據《知識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要求,試點工作將抓緊開展,並按照方案要求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成效。國家知識産權局將在國務院領導下,切實履行牽頭職責,會同相關部門儘快確定一批試點地方,統籌協調改革試點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地方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在規定期限內印發實施。國家知識産權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要求部署落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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