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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要求文交所規範藝術品經營活動
切實防範藝術品金融風險

2017-01-14 07:27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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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化部修訂出臺《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大《辦法》貫徹實施力度,規範文化産權交易所藝術品經營活動,1月9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會同文化産業司組織召開文化産權交易所藝術品經營管理工作座談會。中宣部和證監會有關司局、地方文化行政部門、行業協會以及上海文交所、深圳文交所等20多家文交所參會。

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針對文交所業務特點,從藝術品及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範圍界定、藝術品經營活動應當遵守的規則規範、藝術品市場內容管理要求等三個方面,對《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地方文化市場管理部門和文化産權交易所負責人圍繞規範藝術品經營行為、防範藝術品金融風險、推動文交所健康發展等問題進行研討交流,並對藝術品市場發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

會議要求,各類文化産權交易所要認真貫徹執行《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依法依規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認真履行主體備案、明示擔保、盡職調查等責任和義務,嚴格內容自審,自覺規範經營,切實防範藝術品金融風險,共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依法積極做好藝術品市場管理和執法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類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管,將文化産權交易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工作視線,積極防範藝術品金融風險。加強藝術品市場法制宣傳和知識普及,對以經營藝術品之名從事非藝術品經營的不當宣傳,要配合有關部門予以規範,避免公眾盲從,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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