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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改革,放權不等於放責

2017-01-16 07:2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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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職稱制度改革的癥結,必須協調好政府、市場與學術三種力量及機制,尋求學術向度與社會向度的價值平衡

職稱制度作為我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在人才激勵、選拔和培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對人才管理科學化的需求不斷提高,現行職稱制度存在的一些深層次矛盾逐漸凸顯。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這對於培養更多德才兼備的人才無疑是一種激勵。

對人才進行更科學的評價,首先要改變“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標準。全面實行分類評價,正是《意見》的最大亮點。比如,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向基層一線傾斜,特殊人才特殊方式評價,病歷、教案也可作為參評材料,職稱評價標準推行“代表作制度”,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等等。職稱評價標準一旦在現實中轉換過來,顯然有助於引導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回歸本職。

職稱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尤其是要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這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初心和智慧,也是一種考驗。過去,政府直接參與職稱評聘,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政策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因而很難對職稱評聘過程進行客觀中立的監督和督促。從根本上解決職稱制度改革的癥結,就必須改變政府主導的單一行政管理模式,協調好政府、市場與學術三種力量及機制,尋求學術向度與社會向度的價值平衡。

挖潛人才資源,也要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讓用人單位有更大的評審權、聘用權。對於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這些有條件的單位,政府要放心大膽地讓他們自主評審,以調動用人單位的積極性。但是,放權不等於放責,還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儘快建立職稱改革領域中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與服務清單制度,建立職稱制度的國家標準,積極推進職業資格立法,將事前監管變成事中和事後監管,優化職稱工作中的公共服務體系。

職稱改革是一項涉及數千萬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的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僅僅依賴於政府、市場與學術中的任何一種力量或機制都無法有效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涉及科研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認真聽取“評的人”和“被評的人”、“用的人”和“被用的人”的意見,必須尊重專業技術人員的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政府和用人單位應當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施公平之策,主動吸納專業技術人員共享決策,重視其合理的利益訴求,爭取最大多數群眾對改革的理解、認同和擁護,切實做到專業技術人才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要抓住什麼、推進什麼,從而給專業技術人才帶來更多獲得感。(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朱春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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