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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

2017-01-08 18: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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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 徐博、張逸飛)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分為六個部分共18條。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第二至六部分是改革任務。最後,《意見》對抓好貫徹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提出,力爭通過3年時間,基本完成工程、衛生、農業、會計、高校教師、科學研究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通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範、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

《意見》明確,要完善職稱系列,保持現有職稱系列總體穩定,探索在新興職業領域增設職稱系列,職稱系列可根據專業領域設置相應專業類別。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

《意見》要求,要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要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制約,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

《意見》強調,要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嚴肅評審紀律,建立倒查追責機制,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打擊侵害專業技術人才利益等違法行為。要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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