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教育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參照高考等考務管理

2017-01-17 21:0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教育部了解到,針對目前我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和管理不夠嚴密科學、考試安全還存在隱患和漏洞等問題,教育部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各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建立健全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規章制度,嚴格依規實施考試。

《教育部關於加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的意見》提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務管理工作負責,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到評卷全過程管理。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的工作職責,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省級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考試必須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相關學校有義務承擔考試任務並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維護和升級,完善應急指揮系統、網上巡查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考生身份驗證系統,以及防範現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關檢查檢測設備,全面提高標準化考點技術防範水平。

意見要求,要嚴格監考巡查,加大對考場實地和網上巡查力度,防範、制止並如實記錄違規行為。要利用網上巡查系統,實時傳送標準化考點網絡監控圖像,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對考風考紀薄弱地區,要採取約談、巡視、派人進駐考點等方式,切實加強考風考紀監督,規範考試秩序。要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並在考前向社會公佈,及時核查處理舉報信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