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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辦法公佈負面清單 讓央企敢投不亂投

2017-01-19 07:4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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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投資,如何杜絕“亂投”、避免國有資産流失,又讓企業“敢投”、提高國有資本效率?

18日,國務院國資委公佈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建立中央企業境內外投資的負面清單,為中央企業投資劃紅線。負面清單之外的其它投資項目,由中央企業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自主決策、自擔責任。

列入“禁止類”的投資項目,央企一律不得投資

投資是企業生産經營最重要的活動之一,也是風險最大、最複雜、最難決策的事項之一。中央企業在性質上是全民所有,經濟增加值佔全國GDP約10%,上繳稅費佔全國財政收入的1/6左右,其投資的方向、收益、風險備受關注。

今後央企投資怎麼監管?

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介紹説,重點是“管投向、管程序、管風險、管回報”,以此提高國有資本效率,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管投向是核心環節。兩個《辦法》明確,要推動央企投資進一步聚焦主業,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大專項任務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産業集中,向産業鏈高端集中。

一是管好發展戰略和規劃。國資委將通過制定中央企業5年發展規劃綱要,審核企業3年滾動發展規劃,並一企一策、分戶核定企業的非主業投資比例。

二是管好中央企業年度投資計劃。今後,中央企業要編制年度投資計劃,國資委從投資方向、投資規模、投資結構、投資能力等方面,對企業年度投資計劃進行備案管理,監督企業年度投資不偏離企業發展目標。

三是用好投資項目負面清單。此次兩個《辦法》最大的創新是提出建立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明確了國資委的監管底線,也為中央企業投資行為劃定了紅線,把中央企業不能投什麼講清楚。

黃丹華透露,負面清單對投資方向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按類別將投資項目劃分為“禁止類”投資項目和“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列入“禁止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一律不得投資;列入“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中央企業需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

據了解,負面清單主要包括: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投資項目列入禁止類;不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資項目列入禁止類;項目資本金低於國家相關規定要求的投資項目列入禁止類等等。

建立投資全過程風險管控體系,設定投資收益底線

管投向之外,還要管程序。此次出臺的兩個《辦法》,對企業投資程序規範進一步提出了要求。一是通過制度來規範程序,企業要從決策程序、管理流程、風險管控、責任追究等10個方面制定具體的投資管理制度,明確程序。二是完善信息系統加強過程管控,央企所有投資項目都要登記在冊,實現對投資活動的動態監測和管理。三是強化責任追究。

在管風險方面,今後將建立投資全過程風險管控體系,加強投資全過程檢查評價。“投資全週期包括很多環節,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項目失敗。”黃丹華説。國資委將中央企業的投資監管劃分為事前、事中、事後三個階段。事前管理要求中央企業制定完善投資管理制度,編制投資計劃報國資委備案;事中管理強調國資委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檢查,要求中央企業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跟蹤分析與再決策;事後管理規定國資委和中央企業都要進行投資項目後評價,做好重大投資項目的專項審計工作。

央企投資,既要防流失實現“保值”,也要追求回報爭取“增值”。今後,在管回報方面,將設定投資收益底線,制定及時止損退出機制,提高投資收益。

境外投資監管更嚴格,原則上不得從事非主業投資

近年來,中央企業國際化經營進展顯著,業務分佈全球150多個國家和地區,境外資産規模超過5萬億人民幣。央企境外投資如何監管?黃丹華表示,境外投資要求更為嚴格。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更加強調聚焦主業。原則上央企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確需開展非主業投資的,應報國資委同意後採取與具有相關主業優勢的中央企業合作的方式開展。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通過優勢互補降低投資風險,減少無序競爭。

其二,更加強調境外風險防控。考慮到境外投資風險高發的特點,《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提出了更為嚴格、具體的要求。比如,在股權結構上要求境外投資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入股,防範風險;對境外特別重大投資項目,要在項目決策前委託有資質的獨立第三方諮詢機構開展專項風險評估;要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和商業保險機制,減少風險發生時所帶來的損失等等。這些規定都是為了盡可能減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分散投資損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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