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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特困群眾大病補充險報銷無上限

2017-01-20 14:28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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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鄭東院區,醫生在高度信息化的手術室內為病人手術。記者 聶冬晗 攝

今年起,我省城鄉居民看病就診有了更多保障。記者1月19日獲悉,我省近日出臺《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和《關於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和困難群眾的醫療負擔。

大病保險一年最高可報40萬元

今年1月1日起,我省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只要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就有資格享受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由全省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保險資金,由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按統籌地區承辦具體業務。大病保險資金從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直接劃撥,不再額外向城鄉居民收取。

大病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價(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

參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大病保險起付線,今年為1.5萬元。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負擔一次大病保險起付線。

而分段報銷比例為:1.5~5萬元(含5萬元)支付50%;5~10萬元(含10萬元)支付60%;10萬元以上支付70%。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居民在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符合大病醫保報銷條件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算。在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醫療機構住院,而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參保居民可到參保地商業保險機構指定的服務網點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手續。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報銷不設上限

今年起,我省的困難群眾除了可以享受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保障,還可以通過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進一步報銷醫療費用。

根據《關於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保障對象為具有我省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三類人群: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省財政建立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財政專賬,2017年按照年人均60元的標準籌集資金,全部由財政負擔,群眾不需要出一分錢。

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一個參保年度內累計的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由大病補充保險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餘部分由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

2017年,全省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報銷,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報銷,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且住院必須選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記者 宋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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