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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環境審計發現176億財政資金未有效使用

2017-01-29 09: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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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劉紅霞)審計署對資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等情況的審計發現,2016年,有176億元財政資金沒有得到有效使用。

記者日前從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司獲悉,2016年,審計署18個特派辦對18個省份的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進行了審計,發現區域性水環境保護壓力較大、環保資金分配與專項規劃銜接不夠、397個水污染防治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目標、176億元財政資金未能有效使用、一些地區環保執法不嚴格等問題。

與此同時,審計署指導了31個省份的審計機關開展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審計。統一編發了審計工作方案和報表,了解和督促各地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審計工作。

據悉,對於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地方積極整改,將財政資金撥付到位、盤活使用、歸還原渠道等30多億元,推動77個水污染防治項目開工建設、及時完工或達標運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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