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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係

2017-02-03 13: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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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2月3日電(記者 姜辰蓉)西安市日前出臺文件,明確對軍民融合、優勢科技産業、吸引創業創新人才給予支持,其中,對在西安轉化科技成果或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經同意離崗的當地相關單位就業人員,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為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有效機制,近日出臺的《西安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打造“一帶一路”創新中心實施細則》規定,西安市對在西安轉化科技成果或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並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待遇,3年內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隨遷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提供申請永久居留資格的便利。

根據這一文件,西安市支持建設軍民融合産業孵化器,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軍民融合産業孵化器,累計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對試點科研院所、高校和試點企業牽頭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和國家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從市級科技計劃中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配套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獎勵,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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