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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月1日起放寬部分戶籍準入條件

2017-01-24 13: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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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月24日電(記者 張駿賀)記者24日從西安市政府了解到,西安市日前通過《關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的意見》,對西安市市區戶籍準入政策做出新調整。新戶籍政策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介紹,本次西安戶籍準入條件的調整,可集中概括為“三放四降一兼顧”。“三放”就是放開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放寬設立單位集體戶口條件、放寬對“用人單位”的概念界定;“四降”就是降低技能人才落戶條件、降低投資納稅落戶條件、降低買房入戶條件、降低長期在西安市區就業並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員的社保繳費年限;“一兼顧”就是兼顧西安市戶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其中,放開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使學生集體戶與本市居民家庭戶、居民集體戶享有同等權利。另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國民教育同等學歷和留學回國人員,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無論是否在就業擇業期內,願意在西安市市區就業、創業並定居生活的,可持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申請落戶。

這次調整,也取消了買房入戶政策執行時限,並將“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條件取消。規定非本市戶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後,在西安市市區內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和二手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登記證)且在本市繳納1年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辦理購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

據了解,本次戶籍準入條件的調整,僅是西安市今年相關戶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下一步,西安市政府還將通過制定和完善積分落戶的辦法,進一步調整和解決西安市社會經濟發展中所需要的其他各類人員的落戶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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