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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紅線必須“量”“質”同保

2017-02-06 07:2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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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資源是關係十幾億人吃飯的大事。面對經濟發展佔用耕地的剛性需求,如何更有效保護耕地,如何破解佔補平衡的難題,成為耕地保護新政要解決的問題。《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明確提出,繼續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同時提出了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方式——

  “但留方寸地,好與子孫耕”,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關係十幾億人的吃飯大事。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這是1997年以來,中央再次就耕地保護專門發文。文件明確了繼續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同時提出了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方式。面對經濟發展佔用耕地的剛性需求,如何更有效保護耕地,如何破解佔補平衡的難題,成為耕地保護新政要解決的問題。

  佔補平衡:

  數量平衡更要質量相當

  作為對經濟建設佔用耕地的補救措施,耕地佔補平衡政策此前效果可圈可點。據統計,1999年至2005年間,全國建設佔用耕地5928萬畝,同時補充了耕地6929萬畝,有效彌補了各類建設佔用耕地造成的損失。與此同時,佔補平衡政策對節約集約用地有倒逼的效果,全國年均建設佔用耕地的規模從1985年至1996年的750萬畝下降到1999年至2015年間的350萬畝。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佔地需求和補地資源空間不匹配等問題日益顯現,實現耕地佔補平衡、佔優補優的難度也日趨加大。地方政府要發展經濟,城鎮建制面積要擴展,廠房車間要擴容,這些都離不開土地。新增建設佔用耕地是造成耕地減少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佔補平衡困難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經濟發展對新增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是耕地保護任務重,如何找到兩者的平衡,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成為考驗不少地方的難題。

  由於耕地後備資源普遍匱乏,很多地方不得不將補充地塊選擇在偏遠的山區丘陵地帶。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顯示,中西部一些地區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內佔補平衡落實難度大。甘肅省8115萬畝耕地中,已有1500萬畝不適宜繼續耕種,部分地區耕地後備資源嚴重不足;東南沿海地區的情況也不容樂觀。福建省福清市全市一度僅剩15.95萬畝園地及39.63萬畝灘塗地可開發為耕地,而灘塗地開發又受到海洋規劃制約。

  説耕地佔補平衡難題,難就難在既要數量平衡,更要質量相當。一方面是耕地後備資源多位於山區,這些地塊坡度大、連片耕地面積小,可供開發整理的耕地後備資源有限。另一方面是大部分地區的建設佔用土地多為城鎮周邊的優質耕地。新增耕地主要來自未利用地的開發,多在交通不便、水源缺乏的地區,很難達到先前佔用耕地質量水平。不少地方由此出現佔優補劣、佔近補遠、佔水田補旱地的現象。

  保護耕地:

  地方不吃虧農民得實惠

  據國土資源部對各省份耕地後備資源和佔補平衡的評估顯示,“十三五”期間全國整體可以做到佔補平衡,絕大多數省份可以在省域內做到佔補平衡。但個別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內落實佔補平衡確實存在困難。對此,《意見》提出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制度。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的省份如難以滿足佔補平衡,可向國務院申請國家統籌。經批准並繳納跨省補充耕地資金後,可在耕地後備資源豐富省份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探索資源匱乏省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是實事求是解決資源匱乏省份落實補充耕地實際困難的應對之策,不是對耕地佔補平衡制度鬆綁,也不是放鬆管理要求。”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説,在實施補充耕地國家統籌過程中,要嚴格限定統籌範圍,嚴控統籌規模。同時要發揮利益杠桿調節作用。通過收繳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費用,在承擔補充耕地任務的省份集中投入資金,統籌用於補充耕地和改善農業生産條件。

  據介紹,今後有關部門將整合相關資金建立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實行獎補。同時,規範市縣間跨地區補充耕地的利益調節,真正讓保護耕地的地方“不吃虧”,讓保護耕地的集體和農民“得實惠”。

  耕地保護要充分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專家認為,實行跨地區補充耕地利益調節,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對建設用地緊張的大城市而言,是用資金換土地的好辦法;對用地相對充裕的貧困地區來説,可以讓土地産生更大效益,換取急需的發展資金。目前,全國有近三分之一的省份已探索試行該機制,産生了200多億元的經濟效益。

  嚴保嚴管:

  構建耕地保護責任制

  耕地保護關係國計民生,必須激勵、約束並舉。專家認為,既要採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嚴管嚴控、節約優先,也要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和提升耕地質量,注重長遠。

  首先要通過行政的辦法,強化地方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嚴保嚴管,層層落實。如何嚴保嚴管?《意見》提出“兩個絕不能”,即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絕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絕不能隨便佔用。這就要求加強對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的檢查考核,把結果納入領導幹部實績考核。強化地方政府保護耕地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

  去年以來,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組織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目前,全域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初步完成,“十三五”規劃確定的15.46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已全部落實到地塊。

  同時,對耕地的建設性保護也迫在眉睫。“建設性保護指通過工程措施改善耕地質量。”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介紹,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土地整治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有效彌補了耕地産能損失。僅高標準農田建設一項,“十二五”期間,全國累計投入資金5900多億元,建成高標準農田4.03億畝,補充耕地2700多萬畝,整治後的耕地糧食産能普遍提高10%至20%。“十三五”時期,要確保建設高標準農田4億畝,力爭建成6億畝。

  建設性保護耕地,既要少佔,也要補足。“要減少新增建設佔用耕地,也要提升現有耕地質量。”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表示,將通過佔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改造中低産田、新增耕地後期培肥改良等措施來加強耕地質量保護。擴大耕地輪作休耕試點,明確禁止開墾的區域,推進耕地休養生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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