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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仍須政策支持

2017-02-07 07:1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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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與農戶建立起了利益聯結機制,在農戶帶動、金融支持、技術支持、信息支持、公共物品供給、就業帶動、標準化生産、三産融合、涉農業務收入方面開始發揮作用。其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涉及較多的帶動層面是涉農業務收入、農戶帶動、就業帶動、標準化生産,但是在三産融合、技術支持、公共物品供給、信息支持和金融支持方面涉及的新型農業主體尚不是很多。三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輻射帶動能力最強的是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其次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再次是家庭農場。影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輻射帶動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地理位置、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經營規模。位於西部地區、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水平越高、經營規模越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輻射帶動能力就越強。

  總體而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帶動“三農”發展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由於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因此其發揮的作用也較為有限。相信隨著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不斷發展壯大,其在帶動農民、農村、農業發展上的特殊作用將會越來越凸顯。同時,為了進一步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建議相關部門從政策層面給予更多支持。

  第一,通過財政補貼方式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戶的金融支持,推動創新農業信貸擔保機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別是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貸款擔保。

  第二,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資公共物品。通過給予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形式,激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資當地農村公共物品。同時,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簡化審批流程,為公共設施建設提供便利。此外,還可以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級制度,並將公共服務納入考核標準,以此激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公共服務。

  第三,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産,建立健全國家標準化系統建設,並加大對標準化生産的宣傳力度。首先,國家層面需制定農産品生産操作規範等標準,各地需要在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健全、完善當地農業産業全鏈條的標準及技術規程體系,省級農業部門要跟進配套制定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的生産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其次,加大農産品質量安全培訓力度,通過培訓講授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化生産技術、質量認證等方面知識,強化生産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推廣標準化生産技術。

  第四,在對“三農”的帶動方面,對三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不同的激勵政策。首先,家庭農場帶動能力最弱,因此要通過建立示範家庭農場等方法加強家庭農場的社會服務意識和社會服務能力;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社特有聯結農戶的組織優勢並未充分得到發揮,這説明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遵守情況不是很好,應通過宣傳講座等方式,加強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了解;再次,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對“三農”的帶動能力較好,但在三産融合和為農戶提供金融支持方面還需改進,應鼓勵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完善生産鏈,並給予農戶更多直接的金融支持。

  第五,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同時鼓勵西部地區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視社會服務能力的提升,此外還需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人力資本建設。(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與發展研究院 鄭風田 曹冰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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