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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

2017-02-07 17: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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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從完善機制、促進研發、加強管理、強化監督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關於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機制,《意見》提出,一是健全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調整機制,逐步推動將安全、有效、財政可負擔的第二類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二是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機制,鼓勵建立通過商業保險等形式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的機制。三是建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政策協調與銜接。

在促進疫苗自主研發和質量提升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新型疫苗尤其是多聯多價疫苗的研發和産業化,促進疫苗生産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規範生産能力,提升疫苗産品質量。

針對加強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意見》提出,一是規範疫苗集中採購工作,按照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公平交易的原則實行網上集中採購。二是加強疫苗冷鏈配送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冷鏈配送管理體系。三是加強疫苗生産、流通和使用全程追溯管理。四是加強疫苗監管能力建設。

在規範預防接種管理上,《意見》提出,一是加強第二類疫苗接種統籌管理。二是加強接種單位規範化建設,規範接種單位設置、人員資質、預防接種設施條件、冷鏈管理等。三是強化預防接種能力建設,加強醫療機構預防保健科室建設,落實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職責。四是加強技術指導和考核評估。

為保障預防接種工作的順利開展,《意見》要求,一是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二是建立穩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投入機制,地方各級政府要足額安排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特別是冷鏈系統和信息化建設等發展建設支出,科學合理核定其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足額列入預算。三是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四是完善預防接種相關價格政策,科學合理核定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費標準,儘快落實第二類疫苗儲存運輸費。五是加強預防接種宣傳。

《意見》強調,省級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將預防接種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情況、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財政政策落實等情況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考核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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