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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再下放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

2017-02-08 19: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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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8日稱,對列入國家批准的相關規劃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雙線)普通鐵路項目等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予以下放。2013年以來,國家發改委交通領域審批事項已壓減90%以上。

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下放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權的通知》,對列入國家批准的相關規劃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雙線)普通鐵路項目、新建高速公路項目、重大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項目、交通行業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等中央本級非經營項目(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除外)等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予以下放,並均要求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國家發改委僅保留少部分資金需求大、佔用公共資源多、需加強綜合協調的重大項目和中央投資為主項目的審批權限。

“考慮到審批權限下放後承接問題,以及綜合協調的需要,對明確由省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審批或決定的事項,我們要求不得再行下放或轉移。”國家發改委基礎産業司副司長鄭劍説。

鄭劍説,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僅保留跨省鐵路項目、長江航道項目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在政府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中,不涉及國務院事權的交通項目核準事項全部予以取消和下放,實現了“零審批”。

他介紹説,下一步將繼續研究下放項目審批權限和簡化程序,如進一步研究新建運輸機場項目審批改革等;對保留的少量審批、核準事項,全部調整為一道審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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