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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發展不能“因噎廢食”

2017-02-09 07:2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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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在受到越來越多關注的同時,“棄風”“棄光”等現象的存在也給新能源産業的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棄風較為嚴重的地區是甘肅、新疆、吉林、內蒙古,棄風率分別為43%、38%、30%、21%。光伏同樣不能倖免,2016年,西部地區平均棄光率達到20%。

一邊在大規模建設,一邊生産出來的電卻無法消納,致使出現了一些質疑新能源的聲音。但是要看到,在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繼續大力推動清潔的新能源發展、實現能源換擋,是一道“必選題”。新能源消納問題是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暫時困難,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十三五”時期是電力工業加快轉型發展的重要機遇期。為保障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電力電量需求,《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預計,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6.8萬億至7.2萬億千瓦時,年均增長3.6%至4.8%,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將達20億千瓦,年均增長5.5%。

與此同時,我國已向國際社會承諾,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分別要達到15%和20%左右。按此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要達到7.7億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億千瓦,佔比約39%。2016年,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僅為36.1%,還有不小差距。因此,要完成這一目標,加快新能源裝機勢在必行。

當然,新能源的發展不能一味追求裝機規模,只有切實解決好消納利用問題才有利於産業持續健康發展。

首先,要優化新能源發展佈局和加強調峰能力建設。要按照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並舉、就近消納為主的原則優化風電佈局,統籌開發與市場消納,有序開發風電光電。光伏方面,要更加鼓勵分佈式光伏的發展,推進戶用屋頂光伏電站;風電則要加快攻克技術瓶頸,推動成本下降,從遠離負荷中心的“三北”地區轉移到中東部地區“上山下海”。除佈局調整外,還需要全面提升系統的靈活性,提高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加大抽水蓄能電站、單循環調峰氣電等調峰電源的建設力度。

其次,要從電網建設上加強對新能源接納和消納的力度。當前,新能源發展與電網規劃脫節,跨區跨省通道建設滯後,這都是造成“棄風棄光”的重要原因。下一步,要利用現有已規劃建設的輸電通道,著力加大新能源發電的外送力度,運用西電東送的輸電通道增加新能源外送能力,並抓緊規劃新建必要的外送通道。同時,在配電網建設上加大改造力度,進一步提高智慧化水平,使新能源以分佈式、微電網的形式接入系統就近消納。

最後,要從根本上解決消納問題,必須建立起不同能源品種的價值認同和能源企業間利益分配認同的標尺,回歸能源的商品屬性。為此,負荷方面要加強電能替代的力度,同時研究推進峰谷電價的政策,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推進各種輔助服務市場等,保證新能源健康有序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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