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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
騙套取行為將予處罰

2017-02-10 21: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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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2月10日電(記者 鄭鈞天)上海市10日出臺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工作的通知>的操作細則》,旨在強化監管,防範騙提套取行為。

此次出臺的兩個文件對職工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時間、範圍、材料等做了明確規定,對職工在本市和異地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購買所有權自住房1年內再次交易提取公積金的審核要件、辦理流程、調查核實方式和時間等情形,做了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此外,兩個文件還強調繳存職工應當以真實的房産交易行為和證明材料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社會仲介機構和個人不得偽造和提供虛假材料騙提套取公積金。

此外,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還要求,凡職工以購房、租賃等為由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須簽署提取承諾書,職工簽字表示已充分理解承諾書條款並願意承擔提取相應責任後,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方可受理其提取申請。

文件還明確了騙取公積金的處罰措施。若職工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的,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應責令職工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違法所提款額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同時,取消職工3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可視情況通報其工作單位,將其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信息依法納入本市社會徵信系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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