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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立法 嚴執法 護民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回應熱點問題

2017-03-10 07: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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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韓潔、胡浩、孫奕、丁小溪)2017年立法工作有何重點?民法總則草案如何保護公民民事權利?如何防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出現違法辦案?……9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就民法總則草案和人大立法工作熱點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提問。

2017年立法工作任務艱巨

2017年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最後一年,立法工作任務十分艱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説,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有很多項目,在做好審議出臺民法總則工作之後,2017年要積極推進民法典各分編的編纂工作;要加強反腐敗立法,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要認真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方面的立法工作。

此外,還要積極組織實施調整後的立法規劃,按照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堅持將黨中央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項目作為重中之重,優先安排。

“一類立法項目有將近20件,預備及研究的立法項目還有20多件,這個安排根據本次大會會議的精神還會有所調整。”許安標説。

民法總則草案體現時代特徵和前瞻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表示,此次編纂民法典、制定民法總則,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生活發生巨大變化的客觀條件下進行的,體現了時代特徵和一定的前瞻性。

“草案的所有規定,大到基本原則的確立、權利的確認,小到一些細微的條文修改,都體現了時代性。”張榮順認為,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的基本原則,規定對個人信息、數據和虛擬財産提供民法上的保護等,都是有時代特徵的。

同時,民法總則草案也體現了適當的前瞻性。例如,對於正在形成的民事活動的新形態,一時還難以界定權利屬性或範圍,這次民法總則草案為這些領域的進一步發展、將來權利的確立留下了空間。

“我國力爭2020年形成統一的民法典,但也要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推進。”張榮順説,2016年末各分編的起草、編纂工作已全面啟動,明年有可能會將至少五個分編一次性提交常委會審議,第一次審議後再將各分編分拆開分階段審議,力爭2020年完成整個民法典的編纂工作。

擁護憲法、效忠國家是最基本要求

在回答有關港澳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辦法的提問時,張榮順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肩負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擁護憲法、效忠國家是最基本的要求。

他還表示,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對代表資格問題有一套嚴格程序處理,不會出現隨意取消代表資格的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在處理時,一定會深入調查有關方面的情況,提出切實的證據證明這個人是已經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或者有其他喪失代表資格的情況。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報告還要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最後再做出決定。

防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出現違法辦案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體現了現代司法寬容的精神,是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一項制度化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介紹説,目前國家已出臺多項規定,防止開展刑事案件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出現違法辦案等問題。

如何有效防止在刑事訴訟中發生司法不公、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王愛立説,一是要遵循刑法和刑訴法的基本原則,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二是要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三是要求完善訴訟權利的告知程序,強化監督制約,嚴密防範並依法懲治濫用職權、徇情枉法行為,促進和確保司法公正。

2016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的辦法,要求進一步防止出現司法不公、權錢交易的司法腐敗問題,在證據的證明標準、規範訴訟程序、加強監督制約以及加大對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為的懲處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

2017年上半年實現全部地方性法規電子報備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大力開展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建設,並建立了備案審查的銜接聯動機制。目前信息平臺已經完成測試,將於今年上半年實現全部地方性法規電子報備。”許安標説。

備案審查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憲法實施的重要方式。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大。2016年對“一府兩院”報送的30多件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了審查研究,重點對地方性法規開展主動審查。同時,對公民提出的認為違憲違法的審查建議進行處理,共研究處理了92件,對與法律不一致的問題進行了監督糾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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