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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

2017-03-12 07:19 來源: 農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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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部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全面部署“十三五”及今後一段時期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實現總體改善,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

《實施意見》提出,要統籌糧食安全、農産品質量安全與農産品産地環境安全,以耕地為重點,以實現農産品安全生産為核心目標,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種植區和典型工礦企業周邊農區、污水灌溉區、大中城市郊區、高集約化蔬菜基地、地質元素高背景區等土壤污染高風險地區等為重點區域,按照“分類施策、農用優先,預防為主、治用結合”的原則,從防、控、治關鍵環節入手,強化監測評價,突出風險管控,實施分類管理,注重綜合施策,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核,逐步建立用地養地結合、産地與産品一體化保護的耕地可持續利用長效機制。

《實施意見》要求,要著力抓好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一是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全面摸清底數,劃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二是嚴格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確保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三是安全利用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推廣低積累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措施,實施風險管控與應急處置。四是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有序劃定農産品禁止生産區,推進落實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五是實施耕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開展典型污染耕地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建設綜合治理與修復示範區。六是推進農業清潔生産,嚴控農田灌溉水源污染,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強化廢舊地膜和秸稈綜合利用,推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實施意見》強調,要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設,健全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加大科技研發支持力度,形成適合我國國情農情的農用地污染防治技術模式與體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綠色生態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建立農用地污染防治生態補償機制;強化農用地污染防治責任落實,建立責任機制,實施績效考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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