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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就《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7-03-17 09:5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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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問題導向,著眼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擴大有效供給、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從放寬行業準入、擴大投融資渠道、落實土地稅費政策、促進融合創新、加強監管優化服務5個方面提出了37條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領域新興業態不斷涌現,投資總量不斷擴大,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但也仍然存在放寬準入不徹底、扶持政策不到位、監管體系不健全等問題。面對社會領域有效需求倒逼擴大有效供給的新形勢,深化社會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激發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著力增加産品和服務供給,不斷優化質量水平,對於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挖掘社會領域投資潛力、保持投資穩定增長、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有關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去年12月21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指出,保持經濟增長速度、推動經濟發展,根本還是要不斷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從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出發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符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有利於創造新的增長點、提高長期增長潛力。李克強總理要求針對民間投資進入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所面臨的主要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提出進一步放寬社會領域投資管理的措施意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實地調研,多次組織召開部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和專家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起草形成《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月22日,《意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3月7日,《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

問:社會領域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的發展現狀如何?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出臺了養老、健康、文化創意、體育、旅遊等多個促進相關領域服務業發展和擴大消費的政策文件,各地陸續推出了一批落實措施,民間投資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新興業態不斷涌現。

國家統計局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這三類民間投資增速分別達到13.7%、19.9%、4.1%,均高於同期全社會民間投資3.2%的增速。但是,這三類民間投資總額僅為8976億元,相對規模較小,佔整個社會領域固定資産投資的38.3%,相比全國民間投資佔總投資61.2%,低23個百分點,反映社會領域民間投資增長潛力較大。

問:《意見》的總體思路和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意見》提出,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問題導向,著眼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擴大有效供給、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同時,要求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堅持營利和非營利分類管理、堅持“放管服”改革方向等原則。《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37條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紮實有效放寬行業準入。分別制定社會力量進入相關領域的具體方案和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指引,推進一站受理、窗口服務、並聯審批,在社會需求大、供給不足、群眾呼聲高的醫療、養老領域儘快有突破,重點解決醫師多點執業難、納入醫保定點難、養老機構融資難等問題。

二是進一步擴大投融資渠道。針對社會領域投入平均收益低、回報週期長、抵押融資難等特點,出臺專項債券指引、商業銀行押品指引,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社會領域相關産業投資基金,鼓勵各地通過風險補償金等措施為行業增信。

三是認真落實土地稅費政策。除對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適當傾斜外,鼓勵盤活舊廠房、倉庫等既有資源,制定閒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同時,強調稅收政策落實,加大水電氣熱等價格優惠政策的監督檢查。

四是大力促進融合創新。制定醫養結合管理和服務規範等,發展壯大在線教育、在線健身休閒等,鼓勵各地探索創新發展試驗區等平臺載體,在準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試。

五是加強監管優化服務。完善協同監管機制,探索建立服務市場監管體系,充分發揮部門、地方、協會商會的積極作用,建立全行業綜合監管和評價機制,完善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實施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

問:《意見》有哪些突出的亮點和特點?

答:《意見》突出的亮點和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貫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意見》從社會領域投資角度切入,通過放寬行業準入、擴大投融資渠道、落實土地稅費政策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通過合法經營、公平競爭,豐富社會領域各類産品和服務供給,不斷優化質量水平,提高供給對需求的適應性,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服務需求。

二是體現“放管服”三管齊下。鋻於社會領域的特殊性,《意見》第一節提出“紮實有效放寬行業準入”,並不是無原則地取消所有準入限制,而是堅持穩中求進,通過出臺各類指引、規範、實施細則等,梳理明確各領域審批和準入條件,優化服務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同時,第五節提出“加強監管優化服務”,主要是致力於通過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完善全行業綜合監管和評價機制,推動信用獎懲聯動等措施,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提出具體措施。《意見》針對社會領域存在的放寬準入和精簡審批不徹底不配套、融資渠道窄、抵押貸款難、政策落實不到位、監管體系不健全等突出問題,逐條梳理提出解決措施。這些措施既有對已有政策的細化落實,也有新突破。例如,土地稅費政策主要是以細化落實為主,而擴大投融資方面,出臺專項債發行指引、鼓勵各地設立行業風險補償金為行業增信等,都是新的實的舉措。

四是強調中央地方縱橫聯動抓落實。《意見》中提出的具體措施,既涉及社會領域的行業主管部門,也涉及土地、稅收、金融等政策性部門,既有省級人民政府為主推動落實的事項,也有需要中央地方共同配合完成的任務。為推動措施及時落地,《意見》結合各項措施內容特點,逐項明確了分工安排,有利於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

問:《意見》所提到的“社會領域”和“投資”有沒有具體的適用範圍?

答:社會領域範圍比較廣,既有廣義也有狹義之分。本《意見》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不拘泥于概念認定,主要是按照國務院要求,將內容聚焦在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5個領域,並在“促進融合創新發展”部分,涉及到了旅遊領域。

《意見》所涉及的投資概念範疇,既包括民間投資,也包括國有企業投資和外商投資。同時,既涉及營利性投資,也涉及非營利性出資,因此,根據文字表達習慣,結合具體內容,使用了“社會力量”來表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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