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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發佈2017年第2號公告

2017-03-17 18:12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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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7年 第2號

2012年6月,我委印發施行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國內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等5個事項實施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施行以來,對提高自願減排交易的公正性,調動全社會自覺參與碳減排活動的積極性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在《暫行辦法》施行中也存在著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範等問題。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我委正在組織修訂《暫行辦法》。即日起,我委暫緩受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方法學、項目、減排量、審定與核證機構、交易機構備案申請。待《暫行辦法》修訂完成併發布後,將依據新辦法受理相關申請。

此次暫緩受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備案申請,不影響已備案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和減排量在國家登記簿登記,也不影響已備案的“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參與交易。已向我委政務服務大廳提出備案申請、但尚未備案的事項,我委將登記在冊,待《暫行辦法》修訂完成後,依據新辦法優先辦理。

附件:尚未備案的申請事項清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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