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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三醫聯動”改革實施意見

2017-03-20 08:22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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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積極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旨在充分發揮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作用,增強整體性、系統性和協調性,在醫療服務體制機制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藥品及醫用耗材供應保障改革等方面實現新突破。

醫療服務體制機制改革方面,《意見》指出,將醫療費用總量增幅、門診次均費用增幅、住院次均費用增幅等指標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將實際報銷比例作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主要考核指標,增強群眾的獲得感;構建分級診療就醫新秩序,逐步形成危重症、複雜疑難病症及手術在上級醫療機構診治,常見病、多發病、診斷明確且病情穩定的慢性病診療及醫療康復在基層的分級診療模式;將部分肺結核病種納入全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保障範圍;逐步試點並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住院費用重點推進以按病種為主的複合付費方式改革,按照病種、人頭、服務項目等因地制宜,實行包乾預付方式,鼓勵開展按疾病診斷分組付費;門診費用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實行總額控制下的按項目或按人頭包乾預付制;實施社保、商保經辦機構合署辦公和聯合監管,建立大病保險收支結余和政策性虧損的動態調整機制;建立重特大疾病健康補充醫療保障機制,對惡性腫瘤等重特大疾病患者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進行補充保障;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工作。

藥品及醫用耗材供應保障改革方面,完善基層用藥制度,逐步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實現各類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和醫保藥物全覆蓋,落實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目錄外的醫保藥品,力爭2017年全面實現一級以下基層醫療機構100%使用國家基本藥物並擴大醫保藥品適用範圍,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醫保藥品使用率分別達85%、80%以上,切實提高參保人的報銷待遇水平;鼓勵各市和醫療機構聯合體按照“帶量採購”原則,對中標(挂網)藥品進行議價談判;積極探索醫保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科學制定我區與價格改革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保支付參考價。

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公立醫院推行事業編制審批管理與人員總量備案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創新公開招聘制度,空出的事業編制按規定公開招聘,主要用於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和骨幹人才;健全崗位考核評價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陞、薪酬分配、獎懲和解聘的主要依據;實行院長聘任制,按照“綜合分析、合理評價、分類考核、獎懲挂鉤”原則,建立院長聘期目標責任制和激勵約束機制,考核結果作為院長續聘、解聘、獎懲和薪酬發放的依據;公立醫院實行薪酬總量核定制度,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合理拉開收入分配檔次,動態調整醫院職工和院長薪酬總量;通過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獲得的獎勵資金經市縣人社、財政部門批准後,根據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規定用於基層醫務人員獎勵,最大限度地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記者 馬欽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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