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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青海拉麵經濟發展促進就業創業

2017-03-27 09:33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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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出臺《關於進一步推動青海拉麵經濟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加速“青海拉麵”擴面、提檔、升級,推動拉麵經濟品牌化、特色化、連鎖化發展,持續推動農牧民增收。

“青海拉麵”是近20多年來,全省新培育産業中最有優勢的特色産業。《意見》指出,將以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區為重點,率先扶持發展一批品牌連鎖示範店,引導和推動跨區域連鎖經營和電商經營模式。對高校及大中專畢業生開辦拉麵店,在省內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給予70%的補貼,補貼期限3年。扶持建立農畜産品物流配送基地,開闢拉麵原料及青海土特産運銷渠道,推動青海牛羊肉、高原食材、特色小吃外銷。

同時,《意見》鼓勵引導經營者樹立品牌意識,每年我省將評選80至100家“青海拉麵示範店”,每個示範店獎勵5萬元。鼓勵經營者積極申報著名商標,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等稱號的拉麵店,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青海省著名商標”“青海名牌”“青海老字號”等稱號的拉麵店,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在省內、省外登記註冊拉麵店的青海籍創業者,符合條件的給予首次創業補貼、創業一次性獎勵,對吸納青海籍人員就業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享受政策時間從2015年8月20日起算。

《意見》還規定,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開辦拉麵店、依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並吸納貧困人口 3人以上就業的經營戶,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開業獎勵。對進入機場、火車站開設拉麵店,吸納貧困人口5人以上就業的經營戶,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等。(記者 張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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