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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礦廢棄地復墾成優質耕地可用於佔補平衡

2017-03-29 11:14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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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3月27日舉行的視頻會上説,《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一項重大改革,就是採取“算大賬”的辦法,允許把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出的新增優質耕地,統籌用於佔補平衡、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記者注意到,對於復墾後的工礦廢棄地有特別嚴格的要求,並達到“優質耕地”標準。根據國土資源部2015年出臺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管理辦法》,工礦廢棄地復墾應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復墾後的土地不得改變農業用途,應達到《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和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有關標準。工礦廢棄地復墾為耕地的,應與區域內建設佔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相結合。對存在污染風險的復墾項目,實施前應開展土壤污染調查與評價。嚴禁將存在嚴重污染隱患且在短期內無法修復的工礦廢棄地復墾為耕地。

在當天的視頻會上,對於《意見》提出的探索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的改革措施,姜大明表示,由於這項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這項改革措施要嚴格控制在《意見》確定的統籌辦法和實施範圍之內。他強調,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各地不要擅自行動。

據姜大明介紹,《意見》進一步完善了耕地保護管控性機制。他説,根據《意見》,地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要與補充耕地能力挂鉤。對補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地區,要適當調減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用“以補定佔”落實耕地嚴保嚴管。

同時,《意見》要求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佈局的剛性約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不得隨意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姜大明強調,按照《意見》要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必須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挂鉤,推動建設用地減量化或零增長,促進新增建設不佔或者儘量少佔耕地。

“過去,由於種種原因,佔補平衡渠道單一,利用新增費整理出來的耕地不能用於耕地佔補平衡,影響了地方開展土地整治的積極性。”姜大明表示,隨著耕地後備資源大量減少,一些地方開荒增地上山、下灘、入海,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耕地質量難以保證。有些地開墾出來就被撂荒,導致佔近補遠、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地等問題大量出現,飽受社會詬病。

對此,姜大明特別強調要保證質量。他要求,市縣政府要加強對土地整治各類工程項目的全程監管。上級政府要嚴格新增耕地數量認定,規範新增耕地質量評定,及時完成新增耕地地類變更,實行統一建設標準、統一上圖入庫、統一監管考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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