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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今起取消或停徵

2017-04-01 15: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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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在四川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對新人領取結婚證後合影。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機動車抵押登記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等共12項。停徵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船舶登記費、衛生檢測費等共23項。

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預防性體檢費、興奮劑檢測費等。停徵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婚姻登記費與收養登記費,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

新華社發(羅國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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