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海南省實行省外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積分落戶

2017-04-03 07:38 來源: 海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省實行省外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積分落戶
海口、三亞本省居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出臺,要求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政策。

《意見》明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或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海口市、三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意見》中説,實行省外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積分落戶制度。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有序引導的原則,在來瓊務工經商且已辦理《居住證》的省外人員中實施積分落戶制度。在全省範圍內積極穩妥地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範圍。

《意見》中説,認真落實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産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制定出臺我省急需緊缺人才落戶政策,進一步改善投資、創業、就業軟環境,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在全省範圍內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意見》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進得來、讀得起、學得好”。要把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所需經費列入本地教育經費支出,及時足額撥付公辦學校和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的補助經費。(記者 丁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