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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2017-04-05 07:2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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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落實重點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切實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方面工作。

《意見》要求認真做好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統籌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將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納入自治區新農村新牧區和危房改造建設規劃,逐步提高倒損房屋補助標準和受災群眾口糧補助標準。

《意見》還要求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對現有困境兒童進行詳細排查建檔,建立健全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嘎查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四級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困境兒童服務網絡。

同時,《意見》提出積極做好農村牧區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深入開展農村牧區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重點解決無人監護、無力監護、輟學以及戶口缺失和無戶口的農村牧區留守兒童生活保障問題,力爭到2017年底前將所有農村牧區留守兒童納入有效監護範圍,杜絕農村牧區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現象。(記者 張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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