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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佈2016年國家教育督導工作報告

2017-04-05 09:1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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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求,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教育督導條例》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要求,不斷完善督導工作機制,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努力圍繞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大職能為教育改革發展保駕護航,教育督導體系基本形成,監督指導作用日益凸顯,教育督導事業有了快速發展,成為教育改革發展中的一大亮點。

(一)不斷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切實加強督學隊伍建設

一是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印發《中等職業院校辦學能力評估暫行辦法》《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能力評估暫行辦法》,建立中等職業院校和高等職業院校評估制度。研究制定《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辦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原則、內容、程序及結果使用等作出規定。印發《督學管理暫行辦法》,建立督學管理制度,對各級督學隊伍的選拔、聘任、培訓、考核、監督等作出規定。

二是加強督學隊伍建設。召開全國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劉延東副總理出席會議並講話,總結“十二五”期間教育督導成績,部署“十三五”期間教育督導改革工作,聘任新一屆國家督學243人,比上屆增加72人,覆蓋教育行政管理、教學、科研各個領域,結構更加合理。舉辦4期省、市、縣級督學培訓班,開展《督學培訓大綱》研究,加強督學培訓工作,提高督學履職能力和水平。研究建立督學信息系統。

三是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召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總結2016年教育督導工作,審議《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試行)》《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兩個文件,部署2017年教育督導工作,劉延東副總理出席會議並講話。指導各地落實《教育督導條例》,出臺地方教育督導法規規章,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健全督導機制,強化督導力量。

四是加大督導問責和信息公開力度。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下滑地區政府和教育部門、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門進行約談,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對外公佈督導檢查反饋意見26份,形成國家督導報告10份,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

(二)重點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一是繼續做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認定。發佈《2015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報告》,全面總結2015年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召開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會,推動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加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力度、進度和質量。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全年522個縣(市、區)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824個縣(市、區)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通過縣區總數達到全國總數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福建7省市已整體通過驗收。對2013-2015年已通過國家認定的1302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進行監測復查,發佈國家監測復查報告,督促水平下滑地區做好鞏固提高整改工作。研究制訂市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並徵求各地意見。研究制訂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研究建設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度公開平臺工作方案。

二是穩步推進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建立雙月通報、定向調度、公開公示、定期檢查、績效考評等八項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工程和項目按規劃有序推進。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各地自查基礎上,組織國家督學對所有省份工程進展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方位督查,對進展緩慢、存在問題多的省份進行約談並要求立即整改落實。召開工作推進會,延東同志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總結交流經驗,分析困難和問題,部署今後兩年工作。2014-2016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978億元,帶動地方投入2030億元,全國校舍竣工學校10.3萬所,竣工面積1.23億平方米,佔五年規劃建設面積的59.4%;採購課桌凳2283萬套,圖書3.4億冊,計算機、教學儀器設備1.6億台件套,總價值610多億元,佔五年規劃採購總金額的60%,工程建設總體上實現了規劃時間過半,任務完成過半。工程的實施,顯著改善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學生自帶課桌椅、睡“大通鋪”、在D級危房上課現象在絕大部分地區已消除。

三是啟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各地編制五年規劃,會同國家發改委下達2016年度中央投資計劃60億元。

四是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組織召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座談會,劉延東副總理主持座談會並作講話,總結營養改善計劃進展情況,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開展營養改善計劃專項督導,對河北、山西等18個省份實施情況進行實地督查。核實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結余、結轉資金情況,對近年來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補助資金結轉結余情況進行統計核實、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以盤活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實現精準扶貧,進一步提高貧困地區學生營養健康水平,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範圍 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意見》。經逐省督促、逐省指導,河北、山西、內蒙、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個省份在對轄區內未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學生數、經費需求進行詳盡統計和測算基礎上,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在此基礎上,舉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省、部簽字儀式,分別與10省(區)簽署協議,確定至 2017年秋季開學,10省份8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全部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實現全國國家貧困縣全覆蓋,標誌著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由重點突破進入了全面覆蓋的新階段。

五是統籌推動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工作方案,從總體上明確工作思路和措施。牽頭成立教育部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明確部內各司局具體工作任務,督促分頭推動落實各自牽頭任務。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督促各地按照《意見》要求,認真梳理工作任務,整合相關政策措施,優化資源配置,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推進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解決突出問題,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一是強化學校安全監管。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障學校安全的總體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學校建立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安全保障體系和運行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從專項督導的目的、原則、內容、組織實施和結果運用等方面,對學校安全專項督導工作進行了系統的制度設計和全面規定。會同公安部在京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紮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加快健全學校安全體系,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安全網。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確保學生安全溫暖過冬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周邊治安防控確保學生安全的緊急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預警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防範假期學生溺水事故的預警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做好學校安全突出問題治理,要求各地認真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組織召開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第四次會議,總結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進展,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不平衡、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強等不足,提出要完善機制、注重預防、堅持常態化治理、做好宣傳教育等工作要求。會同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和宣傳等部門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排查工作,推動各地加強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做好校車安全隱患排查,完善校車安全防範預案,保障校車通行優先權利,確保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生命安全。

三是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組織部署各地各校分兩個階段開展全國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校園欺淩專項治理工作。建立校園欺淩月報制度和信息核報制度,協調地方教育部門妥善處理10余起校園欺淩致傷致死問題。將校園欺淩治理納入秋季開學專項檢查。編制“防治學生欺淩 我們在行動”專題片。完成對山東、江蘇、廣東、湖南、雲南、陜西6省校園專項治理的實地督查,並對各地落實教育部等9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進行調研,督促地方及時妥善處理欺淩事件。

四是督查督辦突出問題。開展春季開學、教育信息化、秋季開學等常規專項督導,其中秋季開學檢查將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督查範圍,對全國31個省份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秋季開學暨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實地督導,重點檢查各地開學條件保障、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規範辦學行為、教師隊伍建設、學校安全工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情況,積極推動各地各校認真做好新學期開學工作,切實推動教育領域年度重點工作的落實。組織開展勤儉節約教育防止食物浪費工作,在北京、上海、遼寧、安徽、浙江、甘肅、寧夏等地開展專項調研。針對個別學校校園環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兩次專項督導。就懸崖村小學學生上學問題、個別學校教育亂收費等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完成220多個教育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的督查督辦,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

五是開展跨部門聯合督導。擴大督導輻射範圍,積極與有關業務司局開展聯合專項督導,發揮督導多領域、多方位作用。認真落實國務院大督查安排部署,認真做好第十五督查組的赴廣西、雲南督查工作。參與國家行政學院、公安部組織的有關督查評估。與語用司聯合,共同開展對甘肅、河北等省語言文字工作專項督導。配合體衛藝司開展校園足球督查和中小學生體質達標狀況專項督導,配合民族司開展民族教育問題專項督導,配合學生司開展大學生就業問題專項督導,配合教師司開展中小學教師待遇問題專題調研等。

(四)積極開展評估監測,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一是提高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水平。召開全國推進會,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創新縣(市、區)評估認定工作。正式啟用國家認定系統,實現創新縣(市、區)申報審核工作信息化、標準化。截至目前,11個省(區、市)的 29個縣(市、區)被認定為第一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

二是積極推進中小學校評估工作。指導各地按照中小學督導評估指導意見要求,認真開展中小學督導評估,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研究制訂中小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及中小學校管理評價指標和網評工具,並在全國部分省市選取學校進行試測。研究起草《中小學校管理評價辦法》。

三是組織開展職業院校評估。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暫行辦法》和《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能力評估暫行辦法》。啟動本年度全國職業院校評估工作,完成全國職業院校評估數據採集,督促各地根據本省評估數據信息組織撰寫省級評估報告,各高等職業院校根據本校數據信息撰寫自評報告。研究完成《全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報告》和《全國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報告》。

四是認真開展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組織完成2015年義務教育數學、體育學科監測報告。部署並組織完成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語文、藝術質量監測工作,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325個樣本縣(市、區)6526所中小學的近19.2萬名四、八年級學生參加測試,近6500名中小學校長、7萬餘名語文、音樂、美術及班主任教師接受問卷調查。研究制訂2017年全國義務教育科學、德育質量監測方案。

五是穩步推進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研究“十三五”全國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工作規劃,制定印發2016年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計劃,完成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合格評估任務。組織召開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工作會議進行評估審議,28所高校通過合格評估。啟動本科專業評估試點工作,組織試點工作交流培訓,指導各地組織開展本科專業評估試點工作。推進管辦評分離,完成“普通高校人才培養質量評估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工作。

六是積極推進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制度建設。研究分析2014-2015學年全國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情況,開展高校網上發佈情況檢查,組織完成2014-2015學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和《<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發佈情況督查報告》。研究2015-2016學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工作,部署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編制發佈工作。促進高校教學質量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七是組織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和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完成2015年博士學位論文抽檢評議和結果發佈工作,部署2016年博士學位論文抽檢通訊評議工作。完成2014年全國碩士論文抽檢質量報告。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資源庫建設可行性調研。認真處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組織開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在法律、教育、臨床醫學(不含中醫)、口腔醫學、工商管理、會計、藝術(音樂)等8個專業類別進行試點。協調學位中心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評估試點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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