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保監會發佈《關於加強相互保險組織信息
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7-04-08 14:01 來源: 保監會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保監會發佈《關於加強相互保險組織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增強相互保險組織經營管理的規範性與透明度,加強對相互保險組織的公眾監督,促進相互保險組織規範健康發展。

《通知》從組織治理、經營管理、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交易、重大事項、監管措施等方面明確了相互保險組織的信息披露要求。為有效保障會員參與組織治理權利,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通知》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體現問題導向。針對國際上相互保險治理透明度相對較低的問題,明確要求對涉及治理、運營的關鍵信息予以重點披露,並進一步擴大對管理層信息披露的範圍。二是體現高標準、嚴要求。要求將相互保險組織定位為公眾公司,信息披露標準比照公眾公司要求。三是體現相互保險特點。針對相互保險組織投保人即是所有人的本質特點,要求相互保險組織既要披露組織治理信息、重大事項,又要披露經營管理情況、盈餘分配方案,以充分維護會員作為消費者和所有者的雙重權益。四是體現與現有制度的銜接。重點對現有規定不適用部分進行完善,對可適用部分不作重復性規定。

相互保險作為國際上主要的保險組織形式之一,發展歷史悠久,在全球保險市場中佔據重要地位。引入和發展相互保險是建設我國多層次保險市場體系、推進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前期,保監會批准首批三家相互保險社籌建,啟動了相互保險在我國的新一輪探索。由於相互保險組織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在所有制形式、治理方式、組織體系、面臨風險等方面均與股份制公司存在較大區別,有必要一開始就對其進行高標準、高透明度地嚴格監管。下一步,保監會將結合相互保險組織的運作規則和經營特點,針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陸續出臺一系列監管制度,切實維護廣大會員利益,推動相互保險組織規範經營、穩健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