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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銀行練內功防風險

2017-04-14 07:4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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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末,不良貸款率低於銀行業平均水平——
民營銀行練內功防風險

隨著民營銀行設立的常態化,其服務能力逐漸增強,信用風險整體較低。同時,現實情況也對民營銀行的風控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根據自身定位,運用技術做好差異化風控,從內控機制入手管控好風險,需要民營銀行更多探索

中國銀監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3月末,民營銀行共開業9家,另批籌8家。日前發佈的《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也提出,進一步推動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有序推進民營銀行設立工作。當前,民營銀行主要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三農”和社區以及創業創新提供有針對性、便利的金融服務。這些領域普遍缺少抵押擔保,抵禦風險的能力也較弱,這對民營銀行的風控提出了新要求。

整體信用風險較低

目前,民營銀行設立已實現常態化。截至3月末開業的9家民營銀行分別為深圳前海微眾、上海華瑞、溫州民商、天津金城、浙江網商、重慶富民、四川新網、湖南三湘、福建華通銀行,批籌的8家為安徽新安、北京中關村、江蘇蘇寧、威海藍海、吉林億聯、武漢眾邦、遼寧振興、梅州客商銀行。

與此同時,民營銀行整體信用風險較低。截至2016年末,民營銀行不良貸款率為0.57%,低於銀行業平均水平。目前,民營銀行已從“求生存”向“謀發展”邁進,差異化競爭優勢逐漸顯現。

不過,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民營銀行目前也存在一些風險問題,比如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場認知度有待提升,流動性管理難度較大等。

據了解,下一步,銀監會將堅持促進規範發展的監管導向,鼓勵民營銀行差異化發展。上述負責人説,銀監會將夯實風險治理與規範經營基礎,推動民營銀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優化風險管理流程,重點加強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信息科技風險的管理,提升風險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準入管理和持續監管,繼續按照“成熟一家,設立一家”原則,有序推動民營銀行設立,並加強對民營銀行的非現場監測。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還將繼續鼓勵民營銀行創新差異化的金融産品和服務。

為風險全方位“畫像”

去年9月份,上海華瑞銀行上線針對科創企業設計的跟單融資系統,在風控設計上採用內外部數據對客戶各類訂單核對和驗證,具備穿透到底層實際借款人的能力。截至2017年3月末,該系統已實現1791個商戶的審核準入,累計放款金額約2.8億元。

“目前,配合差異化特色發展戰略,上海華瑞銀行結合自貿、互聯網、科創金融三大業務線的‘智慧風控’體系正逐步完善。截至2016年末,資産質量連續第二年保持‘零’不良水平。”上海華瑞銀行副行長、首席風險官解強説。

今年初,銀監會印發《關於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嚴守風險底線是核心目標之一。為強化風險防控能力,不少民營銀行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提升風控能力。

據浙江網商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監靜敏介紹,作為一家純互聯網銀行,網商銀行通過積累的關聯網絡數據,創建了100多種預測模型和3000多項策略,對眾多小微客戶全方位畫像,信用評價不再局限于歷史和靜態信息,而是動態分析其未來經營預期,進而作出投放決策,實現“雨天送傘晴天收傘”,將壞賬率控制在1%以內。

在風險管理中,微眾銀行十分注重收集和使用多維度的數據信息來源防範風險,其風險數據涵蓋客戶信息、信貸行為、徵信、合作方和第三方平臺等十多個不同領域,並陸續建立了信用評分、商戶授信管理、欺詐偵測等模型。

對於民營銀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建議,不同的民營銀行,要根據自身的業務定位制定不同的風險偏好策略;即使同一家民營銀行,對不同的客戶群體也要實施不同的風險偏好指標。通過風險偏好的引領作用,形成差異化的風險管理,推動差異化經營落到實處。

強化內控機制建設

浙商銀行發展研究部分析研究中心總經理楊躍説,與國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銀行等相比,民營銀行的資本基礎較弱、市場佔有率較低,但負債端成本更高,民營資本對利潤回報的要求更加緊迫,容易促使民營銀行放大經營風險。

因此,科學設定風險偏好,強化內控機制建設等是民營銀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微眾銀行注重風險偏好管理,形成風險偏好、限額及各類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執行情況的季度報告機制,並對突破風險偏好、風險限額以及違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況及時預警、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

解強説,開業以來,上海華瑞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全面風險管理體制方案、大類風險管理辦法、年度風險偏好策略及限額方案等13項核心風險政策制度。“在具體操作中,風險監控人員派駐各經營單位實施風險監控、合署辦公、雙線報告,同時通過建立風險管理重點崗位考核管理機制,形成集中管理與嵌入管理相結合的風控模式。”

“在內控組織架構方面,網商銀行已建立並實施以三道防線為基礎的內控組織架構,明確第一道防線是各部門的內控責任人,第二道防線為法律合規部內控職能,第三道防線是內部審計的內控監督。”靜敏説。

《關於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民營銀行應當加強關聯交易管理以及股權管理,規範股東持股行為。據了解,今後銀監會也將強化民營銀行公司治理與股東管理,提高股權透明度和穩定性,完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嚴禁違規關聯交易,防止民營銀行成為股東的“提款機”。

楊躍説,民營銀行設立是推動商業銀行深化改革的重要環節,需要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有效防禦民營銀行股東不當關聯交易帶來的經營風險和社會風險。

“微眾銀行股東在入股前均簽署書面聲明,並承諾5年內不轉讓股權;涉及與微眾銀行的關聯交易,主動實行回避機制;不干預日常經營事務,不向管理層施加利潤等經營指標壓力等。在過去兩年多實踐中,這些約定得到了很好的踐行。”微眾銀行上述負責人説。(記者 常艷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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