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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推行鄉鎮政府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

2017-04-18 08:51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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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明確鄉鎮政府權力和責任範圍,加強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鄉鎮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防止不作為和亂作為,日前,我省就推行鄉鎮政府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下發通知,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全省鄉鎮政府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對外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鄉鎮政府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機關和最基礎的獨立行政單元,也是推動國家各項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通知提出,全面梳理現有政務服務事項,鄉鎮政府要分門別類對行使的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梳理。行政權力事項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及其他行政權力分類。公共服務事項按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公共服務等納入梳理範圍,並將扶貧開發、扶貧濟困等任務列入清單,明確服務對象和要求。根據梳理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列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事項類型、實施主體和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等內容,匯總形成鄉鎮政府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在全面梳理基礎上,調整優化政務服務事項。按照權責法定原則,逐項提出取消、保留或調整意見。對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職權,予以取消。對雖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提出取消或調整的建議。積極推進市、縣簡政放權,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縣級以上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使的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措施,以及行政許可事項外,對直接面向人民群眾、量大面廣、由鄉鎮服務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類事項依法下放鄉鎮政府。

通知要求,重點擴大鄉鎮政府在農業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安全生産、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扶貧濟困等方面的服務管理權限。強化鄉鎮政府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公共服務設施佈局的參與權和建議權。縣級政府部門不得隨意將工作任務轉嫁給鄉鎮政府。

依申請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各地將逐項編制辦事服務指南和審查工作細則,集中進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同時,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落實首問負責、辦事代理、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制度,積極推行網上辦理、自主辦理、委託代辦,為基層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記者 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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